校属各单位:
根据《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管理办法》,学校决定于2021年开展第三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的评选工作。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,现就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:
一、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范围
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实用性,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,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。
经过长期的办学积累,学校各单位围绕人才培养做了大量的工作,逐步探索明晰了学校的办学定位、培养目标以及“四位一体”的人才培养模式。在贯彻落实学校办学定位、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,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尝试。在教学管理、学生管理、质量保障、教学改革、育人机制、信息化建设、后勤服务、综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具体实践和深入总结,逐步凝练出各自的工作特色。可以通过申报教育教学成果进一步进行总结和完善。
二、具体要求
1.提前安排
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发展和自身教育教学工作实际,提前做好工作安排,积极发动,精心组织,并认真梳理总结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,做好申报推荐准备工作,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。
2.申报时间
第三届校级教育教学成果申报的时间为2021年3月,届时将发布具体通知。
3.相关要求
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,集中申报。原则上各教学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可以择优推荐1个参加评选(在上一届学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中获得2项及以上奖励的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1个名额,获得4项及以上奖励的部门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2个名额,以此类推)。
未尽事宜,请咨询教务处科研科,联系电话:42862891。
附件: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教育教学成果推荐书
教务处
2020年10月22日